申报工程师,应具备下列条件:
应具备下列学历、资历条件之一,可认定为工程师:
(1)全日制博士学位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工程师;(2)全日制硕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工程师。(3)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工程师。
应具备下列学历、资历条件之一,可申报评审工程师:
(1)博士学位;(2)硕士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;(3)研究生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;(4)第二学士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;(5)大学本科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;(6)学士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;(7)后取大学本科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;(8)后取学士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;(9)大学专科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;(10)后取大学专科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;(11)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;(12)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;(13)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,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。评审专业领域:机械、材料、冶金、电气、电子、信息通信、仪器仪表、能源动力、控制工程、计算机、自动化、人工智能、广播电视、建设、土木、水利、测绘、化工、地质、纺织、轻工、交通运输、林业工程、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、环境、生物、食品、质量、计量、标准、快递工程等。
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,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(含)以上:
(1)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,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(须具有ISSN、CN刊号)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、技术报告、工程方案、设计文件、技术规范、行业工法等替代;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,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,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。提供刊物封皮、目录、正文、扉页,网查截图;替代论文须提供完整的有关资料;
(2)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(含)以上工程设计、生产项目,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,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提供项目合同(或立项、中标通知书)、验收报告(或鉴定报告)、项目任职等;
申报人员提供继续教育要求:工程师须提供2020-2023年度继续教育,认定人员根据工作年限实际提供;助理工程师,大学本科学历、学士学位(含)以上须提供2022-2023年度继续教育,大学专科学历(含)以下须提供2021-2023年度继续教育(含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),认定人员根据工作年限实际提供;技术员须提供2023年度继续教育。对不具备规定学历、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,但工作实绩突出,达到上述科研、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,可破格申报工程师。